妊娠合并心脏病

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严重的合并症,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。由于妊娠子宫增大,血容量增多,加重了心脏负担,分娩时子宫及全身骨骼肌收缩使大量血液涌向心脏,产后循环血量的增加,均易使有病变的心脏发生心力衰竭。同时,由于长期慢性缺氧,致胎儿宫内发育不良和胎儿窘迫。临床上以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多见,尚有先天性、妊高症心脏病,围产期心肌病,贫血性心脏病等。

病因

妊娠期间,孕妇体内发生一系列变化,增加了心血管系统的负担。在正常情况下,心脏通过代偿可以承受,但若心脏功能因孕妇已患有心脏病而有所减退时,额外负担可能造成心脏功能的进一步减退,甚至引起心衰,威胁母婴生命。
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从怀孕开始至分娩后数周内,母体可发生一系列复杂变化。从妊娠第10?12周开始心排出量升高,仰卧位时于妊娠第20?24周达最高峰,比未妊娠妇女休息时增长30%?40%,产后两周恢复正常。
妊娠期心跳速度比未妊娠妇女要快,在近足月时每分钟可增加十次左右,怀双胞胎时增得更多。血容量于妊娠第6?10周开始增加,至第32?34周达最高峰,较未妊娠时增长30%?50%。血容量一般包括血浆量及红细胞量,妊娠期虽然红细胞量不断增加,至足月时增长18%以上,但血浆量却增长50%左右,比红细胞增加的量多,因此,红细胞数及血红蛋白的浓度均因稀释而相对减少,形成“生理性贫血”。
由于胎儿生长发育以及母体循环、呼吸系统工作量加重,均使氧消耗量不断增加,至分娩时达高峰(比未妊娠时增长20%)。妊娠期全身含水量逐渐增加,血浆渗透压降低;子宫逐渐增大,压迫下腔静脉,使下腔静脉压上升;加上重力的缘故,大多数孕妇的小腿及脚踝处发生水肿。妊娠晚期,子宫明显增大,致横隔抬高,心脏呈横位,血管屈曲,右心室压力升高等,以上变化都加重了心脏的负担。

临床表现

心衰的早期表现为:轻微活动即有心慌、胸闷、气短,脉搏在110次/分以上,呼吸在24次/分以上及肺底部可听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等;较严重时表现为:咳嗽、咯血及粉红色泡沫样痰(其内可找到心衰细胞)、唇面发绀、颈静脉怒张、下肢明显浮肿、静卧休息时呼吸脉搏仍快、肺底部有持续性湿啰音及肝脾肿大、压痛等。最严重时表现为:端坐呼吸、口周颜面发绀更重、心动过速或心房纤颤等。
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,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。病情较轻、代偿机能良好者,对胎儿影响不大;如发生心衰,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、早产或死产。

实验室检查

1.体征
(1)浮肿、心动过速;发绀、杵状指,持续颈静脉怒张。
(2)心脏听诊有Ⅲ级或以上的收缩期杂音或舒张期杂音。
2.心电图检查
心电图有严重的心律失常,如:心房颤动、心房扑动、Ⅲ度房室传导阻滞、ST段及T波异常改变等。
3.X线胸片检查
X线可显示心界扩大及心脏结构异常。

诊断

诊断多不困难,患者既往大都有心慌气短史,妊娠后加重。在心前区可听到舒张期杂音或二级以上收缩期杂音,严重者可有奔马律或心房纤颤等。
心脏病对妊娠和分娩的影响程度与心脏代偿功能有关,代偿功能的判定系根据日常体力活动时的耐受力如何为标准,分为四级:
第一级:一般体力活动时无心脏功能不全表现;
第二级:一般体力活动略受限制,休息时正常,在日常体力活动后有疲乏无力、心慌气短等表现;
第三级: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,操作少于日常体力活动时即出现明显症状。以往有过心衰史,均属此级;
第四级:休息时仍有心脏功能不全表现。
心脏代偿功能在三级以上者,常突然发生严重心衰,因此,早期诊断和处理极为重要。

治疗

1.强心
应用快速洋地黄制剂以改善心肌状况。孕妇对洋地黄类强心药的耐受性较差,需密切观察有无毒性症状出现。
2.利尿
常用呋塞米静脉注射,以利尿而降低循环血容量及减轻肺水肿。可重复使用,但需注意电解质平衡。
3.扩血管
心力衰竭时,多有外周血管收缩增强,致心脏后负荷增加,应用扩血管药可起“内放血”作用。选用硝酸异山梨酯、巯甲丙辅氨酸或哌唑嗪。
4.镇静
小剂量吗啡稀释后静脉注射,不仅有镇静、止痛、抑制过度兴奋的呼吸中枢及扩张外周血管,减轻心脏前后负荷作用,且可抗心律失常,常用于急性左心衰竭、肺水肿抢救。
5.减少回心静脉血量
用止血带加压四肢,每隔5分钟轮流松解一个肢体。半卧位且双足下垂可起相同作用。
6.抗心律失常
心律失常可由心力衰竭所致,亦可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,严重者应及时纠正。快速房性异位节律,用电击复律安全有效,亦可选用奎尼丁、普鲁卡因酰胺等。快速室性异位节律多用利多卡因、盐酸美西律(慢心律)、苯妥英钠。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原则上安装临时起搏器,亦可静脉滴注异丙基肾上腺素。

 

最后更新2014-9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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